根据教育部41号令,《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材料初审、面试、综合评定等环节,确定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结果(见附件),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3月16日,如有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可通过电话反映,联系电话:4113410。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提交教务处复核。
附件.政法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结果
附件.政法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结果.xls
政法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