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4-12-12 浏览次数:

政法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和《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政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为确保审核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政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组,负责评建工作。

(一)成立政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组

组  长:唐文睿彭无情

副组长:茹克娅·霍加、李康  

成员谭小攀、陈琪、魏勇、赵立、张卫红、欧阳文川、张彬、闫文钰、王佳、阿依努尔·图拉克、张豪凯、李政达、徐莹

联络员:俞菁、张兆男

(二)工作组任务

1.动员本学院全体师生学习理解审核评估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确保学院师生全员参与、全员投入本轮审核评估工作;

2.加强学院教风、学风、院风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迎评氛围;

3.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整体要求,制定和落实学院评建工作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学校评建办公室安排的各项任务;

4.全面梳理学院各专业建设和本科人才培养的举措、成效、特色亮点、典型案例、问题及解决措施。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形成本学院的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5.强化学院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质量;

6.做好近三年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包括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报告等纸质(电子)档案。要确保纸质档案能够随时提取、扫描、上传,供线上评估专家调阅;

7.做好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期间的课程教学安排,做好看课听课、访谈座谈、走访调查等准备工作。

8.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审核评估数据和材料的整理填报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以本为本”、突出“四个回归”,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和“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需求适应度、师资和条件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实现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计划

审核评估工作分宣传启动、自评自建、优化完善、专家考察、整改落实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分工详见附表。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4年4月-6月)

1.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成立学院评建工作组,分解任务到各科室,落实目标、任务、要求;

2.召开全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审核评估评建工作;

3.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和材料;

4.加强线上线下宣传,营造评建工作氛围。

(二)自评自建阶段(2024年6月—10月)

1.按照规范要求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完成教学档案材料的自查工作,形成规范的教学档案;

2.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完成线上评估的条件建设(包括线上访谈座谈、线上听课、线上调阅材料等),做好其他设施条件建设及保障服务工作;

3.根据学院规划,对照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自评自建的基础上形成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三)优化完善阶段(2024年11月-2025年3月)

1.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专家意见和建议,加强存在问题的整改,对存在的差距进行针对性建设,充实各项材料,持续改进;  

2.梳理汇总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教学档案,整理自评报告的佐证材料,完善自评报告;

3.全面准确地采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按学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填报。

(四)专家考察阶段(2025年4月—5月)

全院师生通力合作,配合专家完成线上评估和进校期间的各项评估工作。

(五)整改落实阶段(2025年6月—2027年6月)

1.依据《自评报告》和《审核评估报告》,梳理学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以问题清单为主线、整改措施为主体,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分解、整改措施、时间表、预期目标和成效,形成学院《整改方案》;

2.执行学院《整改方案》,逐项解决问题、补齐短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努力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审核评估,既是对我院近年来本科教学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重要契机,更是凝心聚力、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体师生员工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切实做好审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强化协作。要进一步加强科室、系部之间的协作,全院拧成一股绳,高度团结,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携手共进,认真落实并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三)压实责任。各科室和系部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对标对表,履行分工,认真落实每一阶段和每一环节的工作。对审核评估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科室和系部之间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确保各阶段任务顺利完成,确保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政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一览表




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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