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2-03-26 浏览次数: 599

 

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剂工作小组等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

一)复试方式:采取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开展本次复试工作。我校远程视频复试采用教育部统一开发的“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二)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哲学复试组:33110:30开始;

中国哲学复试组:33110:30开始;

宗教学复试组:33010:30开始;

民商法学复试组:32910:30开始;

法律硕士复试组:32910:30开始。

三)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发布,请持续关注。

四、调剂工作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剂进入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7.我院只接受初试外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8.我院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负责调剂考生具体遴选工作。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具体调剂工作按《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规程》执行。

(三)调剂信息发布

调剂信息发布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具体调剂信息也可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板块进行查看。

五、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专业口试满分40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

六、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前组织管理

    1.合理搭建复试平台

    1)安排研究生秘书参加系统使用方法培训,并开展系统使用方法院内培训会。

2)精准确定考生端实况。根据复试名单,一对一点对点联系考生,确定考生网络、设备情况,确保复试考生精准通知到位。

3)为考生提供远程视频复试平台使用说明,确保考生按照规定合理搭建、正确使用复试平台。向考生公布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2.考生资格审查

1)确认考生身份。坚持“两识别”“四比对”工作原则,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核查考生资格。收集应届考生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收集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3)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与考生逐一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网络测试、演练阶段

1)安排专人负责设备提前调试和技术保障。考生须设“双机位”,自行准备电脑和手机等设备,提前安装相关软件,测试网络、摄像头、麦克风是否正常运行,确保音视频传输画面清晰。

2)考生端网络测试。要求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测试,确保所有考生网络连接正常,发起端音视频都能清晰录制。

3)专家端网络测试。测试复试专家端网络是否正常,视频音频是否清晰,外部监控和内部录制能否正常。专家端和考生端要分开网络测试,正式复试前,两方身份均保密。

4)检查录制效果。检查视频发起端视频录像,注意确保画面完整、画质清晰,录音要清楚;检查专家端监控音视频录制是否清晰。

4.复试场地布置及要求

1)规范复试场地布置,复试专家须面向电脑摄像头就座,佩戴口罩、工作证,保持1米以上间隔,复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带入现场。

2)复试现场保持干净、卫生,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对复试场地进行消杀和开窗通风。

3)复试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地。

4)考生须提前确定适于复试的独立、无干扰的复试场所,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背景和桌面无杂物,光线充足。复试时,考生一般应面向电脑摄像头就座。保证复试场所内无其他人员,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二)复试过程管理

1.确保复试过程平稳有序

1)提前调试平台。复试专家组端要求统一在可录像收音监控教室进行,确保各环节人员到位。

2)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到位。复试小组由5人(含外语听说测试教师)组成,复试成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

3)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交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影像资料交研究生处,同时学院备份留存。

3)复试期间,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全程均需佩戴好口罩,工作证,保持1米以上间隔,复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带入现场。

4)准备相关表格,安排记录人员。复试记录人员为两人以上,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

5)准备好复试题目。根据考生人数准备同质等效的多套题目,题目套数多于考生人数,确保考生可随机抽题。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

6)复试时间。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5分钟。

7)复试评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分为综合面试、专业口试和外语听说成绩。

2.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按照专业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1)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2)各批次调剂考生分批次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批次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缺考或作弊者。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

1)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需按要求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课,与复试过程分开进行。

2)采用远程视频复试笔试的形式,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一致。

3)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结束工作

1.汇总核分

认真核查准确登分,确保评分表核分和成绩录入值无差错。

2.结果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

复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要进行备注。

3.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当日报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严肃考风考纪

如有考风考纪问题,考生可向学院复试纪检监督组举报或申诉。

电话:0991-4112568

八、咨询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徐老师0991-4113686

九、公示渠道

复试结束3天内在学院官网对考生复试进行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要进行备注。

    十、制订预案,及时处理突发

1.复试过程如有卡顿、掉线等情况影响复试,由复试专家组及学院领导小组研判,做出继续考试、现场顺延、另行复试等决定。

2.加强电力保障,提前检查电路、开关等。提前为复试的电脑充足电量,并备好备用电脑及其他设备。如遇停电,影响复试正常进行,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通告考生。

3.如遇突发状况考生需重新复试,为确保考生随机抽题的公平性,复试小组应备有充足数量的备用试题。

4.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如出现其他突发事件,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如遇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好记录,留存音视频,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6.复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拒不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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