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学科交叉与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适应市场需求与提升就业竞争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54号)的文件要求,政法学院特此制定本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文睿、彭无情
副组长:茹克娅·霍加
成员:李康、陈琪、赵立、张卫红、欧阳文川、姚学丽、石路、朱宪臣
联系人:俞菁、张兆男
工作职责: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组织并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安排转专业考核等工作内容。
二、基本条件
以下条件同时满足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学生入学2 年内可按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若放弃转专业资格,不得再次申请;
(二)计划性质为普通类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三)本科二年级及以下的,入学满一学期的,大一年级若转入需补修转入专业的全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大二年级若转入需留级。
符合以下特殊情形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退役后复学的;
(二)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爱好和专长者。需提供特殊专长证明材料,如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专利,或创新实践、创业并得到一定成果,或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刊物上独立发表申请转入专业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作品,或在国家级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等;
(三)在读期间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身体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者;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三)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四)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等行为或受处分者;
(五)按照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特定的招生政策录取的或录取时限制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专项生、免费师范生、特培生、委培生等;
(六)应作为降级试读或退学处理者;
(七)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体育类、艺术类、专升本、特招生、单独招生等);
(八)曾有补考或重修记录者。
三、接收计划
我院计划根据2024年各专业普通本科生人数的10%进行接纳。2025年各专业接纳人数为法学专业9人、纪检监察专业4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8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9人、宗教学专业1人。
四、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主要考察学生政治素养及思想品德(15分)。
(二)专业知识答辩,主要考察学生对所转入专业的基本知识储备(30分)。
(三)言语表达,主要考察学生在面试时语言表达能力及话语是否流畅(20分)。
(四)逻辑思维,主要考察学生在面试答辩时逻辑是否清晰(20分)。
(五)应变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在面试时行为能力的表现(15分)。
五、考核方式
(一)本次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对象为前期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学生;
(三)面试考核采用专业提问和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四)最终成绩构成:原所学专业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考核安排
(一)2025年2月提交申请材料至文宗1号楼436办公室;
(二)面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3月,地点为温泉校区文宗1号楼党建会议室。
七、结果公示
政法学院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入学生排序后的名单(含转入学生就读班级信息)报送教务处。
八、纪律要求
学院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接受师生监督。对转专业中的违规行为及涉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咨询服务
时 间:2025年1月10日-3月5日(工作日)
地 点:温泉校区文宗1号楼436室
联系人:张兆男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3410
学院网址转专业:https://zfxy.x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