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3-24 浏览次数: 12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及《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坚持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剂工作小组等。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小组、调剂工作小组及专业复试小组等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专业复试工作。

一志愿上线考生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253月2710:30——19:30

报到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433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

政治学理论专业:20253281000-14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12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中共党史专业:20253281000-14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12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国际政治专业:20253281000-14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12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公共管理专业:20253281500-21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12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宗教学专业:20253281000-19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14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法律硕士专业:20253281000-14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211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民商法学专业:20253281000-14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211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20253281000-14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16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中国哲学专业:20253281000-14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16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伦理学专业:20253281530-1700

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211

等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宗楼129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发布,请持续关注。

四、调剂工作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请登录以下网站查阅: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官网(https://yjsc.xjnu.edu.cn/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剂进入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B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两个专业。

6.我校接受调剂的各专业均要求考生的初试外语科目须与《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公布的初试外语科目相同或相近。

7.我校不接收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已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再次申请调剂。

8.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9.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符合学科专业自定的其他要求(见调剂公告)。

(二)调剂工作要求

见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任何招生单位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具体调剂工作按照《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规程》执行。

(三)调剂信息发布

考生可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也可查询新疆师范大学官网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考核30分,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其他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40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六、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前组织管理

1.复试场地准备

1)统筹安排标准化考场。设置独立复试室、候考区及考务办公室,配备监控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信号屏蔽装置

2)精准通知考生复试安排。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一对一联系考生,告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材料。

3)向考生公布复试流程、考场规则及纪律要求,明确禁止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2.考生资格审查

1)确认考生身份。采取“两识别”“四比对”工作原则,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核查考生资格。收集应届考生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收集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3)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与考生逐一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其他上交材料具体以官网通知为准。

3.考场设备调试

1)提前测试考场设备。检查监控摄像头、录音设备、计时器等设施运行状态,确保音视频录制完整清晰。

2)安排专人检查考场环境,确保复试室光线充足、隔音良好,桌面及背景无干扰物品。

4.复试场地布置要求

1)复试专家组席位:考官需佩戴工作证,按编号就座于指定席位,桌面放置统一评分表及复试流程说明。

2)考生席位:设置独立考生座位,与考官席保持合理距离,桌面仅允许摆放空白纸张及文具。

3)考场纪律:复试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通讯设备集中存放,考场内外安排专人值守。

(二)复试过程管理

1.确保复试过程平稳有序

1)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到位复试小组由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含外语测试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核验身份并签署保密协议。

2)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须多角度全程录音录像,影音资料由学院加密保存3年。

3)复试期间,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全程需佩戴工作证,复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带入现场。

4)准备相关表格,安排记录人员。复试记录人员为两人以上,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面试登记表提交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可修改。

5)复试时间。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6)复试评分。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考核30分,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其他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40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

2.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按照学科专业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1)一志愿上线考生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比较外国语成绩

2)各批次调剂考生分批次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批次总成绩相同,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比较外国语成绩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违规者。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

1)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需按要求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课,与复试过程分开进行。

2)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结束工作

1.汇总核分

认真核查登分,确保评分表核分和成绩录入值无差错。

2.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

七、严肃考风考纪

如有考风考纪问题,考生可向学院复试纪检监督组举报或申诉。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电话:0991-4164175

    八、咨询方式

我院专门设置了考生答疑专线,考生如有问题,可以打电话咨询,学院咨询电话:0991-4113686

九、公示渠道

复试结束3天内在学院官网对考生复试进行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或专项计划的考生要进行备注。

学院官网网址:https://yjsc.xjnu.edu.cn/

政法学院

2025324


本站由新疆师范大学信息管理中心建设
Copyright ©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新ICP备10003677